车多人多电子眼多
经常开车出行难免会违章
特别是到陌生的地方更容易违章
异地违章处理
手续繁琐,耗时耗力
那是否有更便捷的处理方式呢?
......
近日,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
也就是说,车主们异地违章不用再去违章发生地处理了,具体规定如下↓↓
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和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
✦ 非现场交通违法,指的是交警在、司机不在的情况下的违法。
✦ 现场交通违法,指的是司机和交警双方都在现场的违法,比如司机超载、逆行被交警当场拦下并被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的。
3、罚款缴纳方式
● 营业网点缴纳: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
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前往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 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行为,免去多地奔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根据租赁企业申请并经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
车主疑问
Q1:为什么推出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改革措施?
A: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改革措施实施后,驾驶人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及时处理,减少往返奔波。
Q2:如何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A:驾驶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以选择在交通违法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简称处理地)处理,处理地协助发生地完成调查程序,送达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Q3:为什么个别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能异地处理?
A: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按照《行政处罚法》,对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以及满分次数较多的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方可作出处罚决定,这个调查过程需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处理。
Q4:为什么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罚款金额不同?
A: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Q5: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有异议,如何提出?
A: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递给发生地,由发生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新规实施后,异地交通违法也不用再跑回发生地办理了,可以及时处理车辆违章事宜,对车主来说也是省心省力。
如果违章未及时处理,不但会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严重还可能会扣证,给我们日常用车带来不便。
违章未及时处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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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3起以上未处理,被查到后不但扣留驾驶证,严重可能连车都扣了。
广州:3起违章未处理,扣证;上海:5起违章未处理,纳入信用平台。
▍如果是超过15天未缴纳罚款,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特别是以下三种罚单▼
★ 现场开具罚单:被交警现场截停并开具交通违法处罚书,同时需驾驶员本人签字确认的违章行为。
★ 电子眼抓拍并收到罚单:被电子眼抓拍后,收到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或自行到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处理大厅开具的罚单:由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直接开具的罚单,逾期会产生滞纳金!
▍违章未处理,驾驶员换证、补证和过户等业务办理将受影响。
根据规定, 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200元。